梁启超在《欧游心影录》中写道:“虽然侥幸没有小产了去,却成了先天很虚弱的一个孩子,连他的产婆(威尔逊)也弄地焦头烂额,把许多人对于他前途的热望,倒灰冷了一半。就此看来,……这件东西,还未到真正瓜熟蒂落的时候。”梁启超所指的产生于巴黎和会后的“这件东西”是
清代康熙帝曾经下令,南洋一带的商人须三年内回国,否则不得“复归故土”。雍正帝更规定:“其从前逗留外洋之人,不准回籍。”以上政令体现的信息不包括:
明代蒲州商人范世奎经商西北,“义而资益巨,占良田数百亩。”乾隆时,浑源、榆次二州县富商大贾“且多置买田地”。上述材料表明明清时期:
唐朝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所反映的实质是:
明代洪武至弘治年间(1368~1505)徽州祁门土地买卖契约情况表: 此表反映了:
康熙皇帝任命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主持江宁织造局的生产。根据当时的制度,该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