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西藏的重要地位和文化的特殊之处,清朝中央政府加强对西藏的管辖所采取的措施有( )①建立僧官制度②设立卫所③册封达赖、班禅④设置驻藏大臣⑤建立金瓶掣签制度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中写到三次灾难性的战争使中国受到了巨大的刺激。第一次是1840~1842年同英国的战争,第二次是1856~1860年同英法的战争,第三次是1894~1895年同日本的战争。这三次战争的共同之处是
19世纪30年代,一位来华传教士撰文说:如果不透彻了解中国历史,要解决其长期存在的政治和其他问题将是徒劳的;如果这个民族与世隔绝的“秘密”不被发掘出来,那么,“将他们与世界其他民族相分隔的万里长城就不能连根铲除”。上述言论从本质上适应了当时西方国家要求
清末御史张瑞荫的一份奏折中说:“自设军机处,名臣贤相不胜指屈,类皆小心谨慎,奉公守法。其弊不过有庸臣,断不至有权臣,……军机处虽为政府,其权属于君;若内阁,则权属于臣。”这说明军机处①防止了大臣专权 ②强化了君主专制 ③削弱了内阁的权力 ④扩大了统治基础
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说:“虽然我们已经说过中国的政府形式是君主制,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是贵族政体,……如果没有与大臣磋商或考虑他们的意见,皇帝本人对国家大事就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所有的文件都必须由大臣审阅呈交皇帝。”利玛窦认为中国明朝时
8下图所示为《唐书》所载830名进士的出身分布比例,由此可见,唐代科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