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下午,入选2008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赵C姓名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庭当庭作出终审裁定——准许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撤回上诉,撤销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更改名字。鹰潭中院院长凌云表示,公民有姓名权,但并不意味着取姓名不受任何限制;英文字母“C”明显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规定。据此回答问题:
“公民有姓名权,但并不意味着取姓名不受任何限制”这说明( )
A.在我国公民不可能真正享有权利和自由 |
B.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 |
C.我国的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
D.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受到法律的限制 |
庭审结束后,赵C的父亲赵志荣告诉记者:“打这场官司只想给权力机关一次深刻警醒,让执法者明白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不可被随意剥夺。官司的输赢是其次的,主要是推动我国法制化进程的目的已经达到。”这启示我们( )
①随着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在增强
②公民要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③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④公民直接行使决策权有利于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能力和素质
A.①②④ | B.②③④ | C.①②③ | D.①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