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在一则日记中写到:“课毕后阅报,见专电栏中有云:武昌已为革(命)党所据,新军亦起而相应……从此而万恶之政府即以推倒,亦未可知也。”日记中的“万恶之政府”指( )
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钱穆《国史新论》)文中“委员制”指当时的
公元127年,汉武帝下了一道法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可继承封地的一部分,余下的封地分给其他子弟。这项措施的影响
据《汉书》述评:“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上述材料表明汉高祖分封同姓王的基本想法是
加强对吏治的监察是实现吏治清明的重要措施。历史上,下列机构或官职具有监察职能的是 ①秦朝的御史大夫②汉朝的刺史 ③宋代的中书门下④明朝的科道
关于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