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弹劾之。
(1) 据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一引自何文件?有何局限?19世纪60年代是如何弥补这一局限的?
(2) 据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二引自何文件?材料一和材料二有何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