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发生了严重侵犯幼儿园师生生命安全的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5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犯罪分子徐玉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材料二】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教育部、公安部及学校紧急行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为孩子们的学习成长创造平安的环境。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
(1)运用材料一具体分析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2)材料二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哪些方面的保护?
(3)除了"外界"保护外,我们还应该怎样加强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