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叶卡特琳娜二世颁布的1775年郡制法令有关于设立一些新法院的内容。高级地方法院和低级地方法院是专门为贵族而设立的审判机构。高级地方法院是初级地方法院的第二审级。初级地方法院的职责相当广泛,不仅管辖司法,还管辖行政事务。
——张寿民《俄罗斯法律发展史》
材料二 农民有权控告、辩护、起诉;民事案件,农民可以亲自或经代理人打官司,刑事案件农民可以提出控告,可以亲自或经代理人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没有法庭判决或政府及社会当局的法令,不得对农民进行任何惩罚……在乡尚未组织起来和乡法庭尚未成立之前,由地主监督自己领地上的秩序,他们有审判和执行判决之权。
——《1861年2月19日宣言》
材料三 最要害的是,俄国此前(引者注:20世纪初俄国爆发革命之前)历次改革总是出现少数强势利益集团占据改革收益、劳动大众总是无限次地受损、其他强势利益集团需要争斗才能得到些许分享的局面,彼时俄国主流的政治力量和思想意识形态处于分裂的状态。
——《俄国近代改革的缺陷与进步》
请回答:
(1)指出材料一中俄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
(2)归纳材料二中农奴在法律上获得了哪些权利。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以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为例,指出“俄国改革总是出现少数强势利益集团占据改革收益、劳动大众总是无限次地受损”的主要表现。
(4)综合上述有关俄国改革的材料,你认为俄国近代改革对当今中国改革有何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