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载文说: “几千年来,中国人所怀抱的观念是‘天下',是‘家族',近代西方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始终没有打入我们老百姓的骨髓里...... (今天〉我们从亡国灭种的危机中,开始觉悟了中国民族的整体性和不可分性。这是民族自觉史的开端, 是真正的新中国国家的序幕”。该文发表的历史背景应是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先进的中国人为求政治民主和国家独立富强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但有人说“辛亥革命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写道:同治初年,德相俾斯麦对人说:“三十年后,日本其兴,中国其弱乎?日人之游欧洲者,讨论掌业,讲究官制,归而行之;中人之游欧洲者,询某厂船炮之利,某厂价值乏廉,购而用之。强弱之原,其在此乎。”梁启超这段话的根本意图是
“法治”取代“人治”是近代社会区别于古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在确定近代社会具体法律规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是
下表反映的是大革命前法国社会三个等级人口、土地和税收的基本状况。表中信息不能表明的是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对美国总统罗斯福说:“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扰。而另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扰,但我事事都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获得内阁的支持。”这说明英国的责任制内阁的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