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前,中国的一位外交官愤慨地说道:“偌大一省权利见夺于他国,这就是我们加入协约国参战的报酬吗?”他如此愤慨的原因是
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在2007年3月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后,3月16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至此,经过七次审议的《物权法》最终尘埃落定。这充分说明了
中国近现代史上先后出现的两部宪法,一部宪法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另一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据此可知,这两部宪法都体现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①立法权和决定权 ②立法权和司法权 ③管理权和任免权 ④任免权和监督权
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开幕词中毛泽东说:“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材料中的“里程碑”表现在
下列关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