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某网报道,《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五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可提质询案质询公检法机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在监督中,发现有重大问题需要提出质询的,可以建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质询案。”这是广州市民主与法制进程的明显进步。据此完成下列问题。
上述材料表明,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享有( )
①立法权 ②监督权 ③质询权 ④决定权
该草案的提出表明广州市在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进行可贵的探索。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①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②能使人大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得到提升
③有利于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④能保证我国各个领域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