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在《辛丑条约》签订后所作的《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中指出:“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子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同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恩,当夫乙未(1895年)二三月,庚子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李乎!以此为罪,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巳。”以下不符合粱启超意思的是( )
A.李鸿章在与列强交涉的过程中立场软弱,存在卖国行为 |
B.与李鸿章相关的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责任主要在于清政府 |
C.攻击李鸿章的人,只不过是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澈于义愤,“徒快其口舌而已” |
D.在处理不平等条约、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上,攻击者未必能比李鸿章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