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孙中山说:“中华民国就像我的孩子,他现在有淹死的危险。……我向英国和美国求救,他们站在岸上嘲笑我。”为改变这种现状,他其后的努力有①实现国共合作②领导北伐战争③提出“新三民主义”④颁布《临时约法》
“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马克思这句话描述的是
日本1889年宪法规定,天皇总揽统治大权,内阁辅佐天皇。包含相似规定的宪法是 ①《德意志帝国宪法》②美国1787年宪法③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④英国《权利法案》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英国议会颁布的《权利法案》沿袭了罗马法的精神,又开启了近代民主代议制的先河。其在世界民主化进程中最为深远的影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