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说:“行政权力的受任者决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就可以委任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对这些官吏来说,这决不是订立契约的问题,而只是服从的问题”。这体现他主张
“你们若有一条法律,如他邦的人所有,规定凡死刑案件不得一日里判决,必须经过好几天,那就能使你们相信(意指充分说明理由)”。这表明苏格拉底
经过“光荣革命”的洗礼,英国终于找到一个“能有效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一办法主要是指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其《全球通史》中说,毛的继承者们发起了一场“现代化”运动,它不仅采取了以前被指责为“修正主义”的措施,而且还沿着这条修正主义的道路继续往下走。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说的“现代化”运动的实质是
李敖在《纠正人们对“五四”的错误认识》一文中写到:“五四运动把胡适所希望的一个单纯的文化运动转变为政治运动,扰乱了他那为中国建立非政治的文化和思想基础的梦想,对这个梦想的达成而言,五四显然是一条岔路。”以下对此观点中“岔路”一词最恰当的解释应该是
“在理论上,继承者首先是嫡长子,其次是嫡次子;如果没有嫡子,再考虑由庶子来继承。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一国之君或权臣之族可以根据其喜好,来挑选他们认为合适的庶子做继承人。这使得各王子及其各自的母亲诡计百出,以求恩宠。”这一观点实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