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针对入冬以来,持续的物价上涨,2010年11月20日,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材料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与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表述所不同,会议提出明年我国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同时,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货币双政策由过去两年来的“积极与适度宽松”搭配变为“积极稳健”相配,这一改变意味深长。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与金融危机期间大幅增加投资规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同,今后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点将是“调结构”。为了配合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好管理通胀预期的作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刘煜辉指出,财政政策还要发挥其承担供给的政策职责,一方面在民生领域保持扩张供给,如推进公屋建设计划,推进医改、教育、养老等民生建设等;另一方面则通过减税等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并增加对中低收入者的补贴,通过这些财政的配合政策,更好增强货币政策收缩货币的效果。
(1)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国务院采取16项稳定物价措施的依据。
(2)结合《经济生活》有关财政和货币的知识分析中央决定明年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