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要求通过反社会主义政党法案,并把所有反对这一提议的人均说说是弑君者的同情分子,对此,代表右翼自由派的民族自由党成员……一针见血指出,俾斯麦所提出的法案是“对帝国议会的宣战书。”与上次一样,反社会主义政党法案再次被议会多数拒绝通过。”根据材料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以下正确的结论是①规定帝国议会有很大的权力②规定帝国首相必须对议会负责③保留了较多的封建残余因素④使帝国议会成为粉饰门面的机构
“19世纪后半期中国所经受的屈辱和灾难使传统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中国进行了痛苦的自我反省、重新评价和重新组织,……看看中国人是怎样慢慢地试图在军事领域,其次在经济领域,最后在政治领域仿效西方模式的。”其中首先“仿效”“军事领域”的表现是
“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这体现了巴黎公社的目标是
“中央机构在权限上根据宪法规定各自独立行使,彼此互不干涉,但是,他们的权限不是互相重叠的,而是一种分权,这种分权是基于管理的方便而划分的。”该政体类型最典型的近代国家是
绘画艺术从室内走向了室外,从画面的一种近似于“酱油色彩”的调子走向了色彩斑斓的画面,从古典画法的看不见笔触到现在的自由奔放的笔触,从关注宗教题材到表现乡村题材和平凡生活的变化。这一画风的典型代表是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材料反映的思想有 ①反封建专制②民主共和③生而平等④天赋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