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在《观察中国》一书中写道:“他们每天都亲眼目睹少年们在‘阶级斗争’的借口下对长辈进行抢劫、报复、打骂和侮辱;他们必须出席公开批判邻居、朋友、同事和父母的大会,甚至还要积极发言……”费正清笔下的历史事件( )
中国古代某选官制度,史称“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该选官制度
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从贞观年间开始,皇帝开始任命中央其他官员为相。这些非三省长官的宰相有各种名义,如参知机务、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上述举措旨在
秦朝设御史大夫,汉代置刺史,其共同目的是
“其一为土地属于天子或诸侯,大贵族可以把土地封与小贵族,但不得买卖,百姓黎民更不得私有。其二是居统治阶层的贵族实行世袭制,黎民百姓不能进入统治阶层。”材料反映的是
吴光玲在《闽东传统民居的地理经济选择及文化内涵》一文中指出:中国传统民居中,堂屋是住宅的主体,是宗法制家族的象征,是家族的礼制中心、教化中心。据此推断,假如是在汉代,下图中有资格继承住宅堂屋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