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深圳率全国之先为保障性住房立法,实现“住者有其居”;宣布建立“第二条保障线”,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将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并首次将非户籍居民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范围中。这表明
①深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②打造幸福深圳成为深圳政府中心工作
③深圳为市民幸福感受创造条件
④要坚持依法有效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
A.①②④ | B.①③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③ |
2010年7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深圳率全国之先为保障性住房立法,实现“住者有其居”;宣布建立“第二条保障线”,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将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并首次将非户籍居民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范围中。这表明
①深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②打造幸福深圳成为深圳政府中心工作
③深圳为市民幸福感受创造条件
④要坚持依法有效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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