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第一条规定:“假如法院需要你到场时,你有义务要去,假如你不去,传唤你的人有义务在两名证人的协助下强迫你去;假如你犹豫或企图逃走,传唤者有权将你抓去。假如被告因年老或生病无法移动,传唤者有义务为他准备交通工具。假如原告及被告已到场,诉讼必须在日落前完结。”这说明 ( )
清代官方著作《历代官职表》说:“内阁职司票拟,其官创自明初,原不过如知制诰之翰林,并非古宰相之职。”明代内阁和清代军机处在设立之初的共同点是
隋唐三省六部制度,决策与执行机构分开,防止权臣违规,有关重大国计民生问题按照三省的工作程序是
秦朝统一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中,革除东周以来政治弊端的重要决策是
秦朝“废分封,设郡县”的主要目的在于
《吕氏春秋》说:“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荀子》说:“立国七十一,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实际上,见于《春秋》经传的一百七十余国。这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