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将市场运行纳入法制轨道,促使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法律规范的对象有 ( )
邓小平同志提出“拿事实说话”。这说明
“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这说明
人的认识之所以具有反复性,是由于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因为实践
承认任何真理都具有相对性就是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