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居民徐某欲购摩托车,因在政府网站未查到养路费征收标准和办理程序等相关资料,便以快递方式去函所在区交通局申请告知与购车相关的政府信息,并注明自己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该局签收后在法定期限内无回复。为此,徐某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裁定该局“行政不作为”并诉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责任。区法院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终判定被告行为违法,原告胜诉。上诉事例说明( )
①政府严格执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②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③立法机关严格立法程序是依法治国的的前提条件 ④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是依法治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