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陕西章台出土了一些秦代封泥(密封信件文书时加盖了印章的泥块),上面有上郡、代郡、邯郸等郡名和蓝田等县名。这一发现可以印证秦朝
“事实上有一种真正的法律——即正确的理性——与自然相适应,他适用于所有的人并且是永恒不变的。……人类用立法来抵消它的做法是不正当的,限制它的作用是任何时候都不被允许的,而要消灭它则是更不可能的……它不会在罗马立一项规则,而在雅典立另一项规则,也不会今天立一种,明天立一种。有的将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下列文献能体现这一法律理念的是: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中说道:“政府垄断了供朝廷和行政机构消费的许多商品的生产和分配,这些商品包括武器、纺织品、陶器、皮革制品、服装和酒等。另外,政府还完全控制了全体人民所需的基本商品的生产和分配,如盐铁等。这些限制剥夺了中国商人成为无约束的企业家的机会,使经济失去了自由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助长了官员的腐化和堕落,因为朝廷官员能够利用他们的特权地位去操纵国家垄断商品来为个人牟利。”这段话揭示了中国
清朝学者万斯大说:“古之时,诸候之嫡长子为世子,嗣为诸候,其余支庶之后,族类繁多,惧其散而无统也,因制为大宗小宗之法。”材料主要说明了
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朱熹注为:“无为而治者,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材料表明孔子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蕴涵了很多处世哲学,如“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树大招风”的。这说明古代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