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1787年宪法》和中国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思想原则,实践了哪一位思想家的观点
三民主义的各项主张中,含有较充分的富民思想,主要表现在
1898年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五书》中说:“若诏旨—下,天下雷动,士气奋跃,海内耸望……如是则庶政尽举,民心知戴。”从材料中推出的符合史实的结论是
有学者认为,文艺复兴的倡导者和19世纪末的中国维新思想宣传者的手段都很高明。两者的“高明”之处是
著名学者卓鸿铭说:“咸同年间,粤匪扰乱。清廷如一丛病之躯,几难著手。得一时髦郎中湘乡曾姓者,拟方名曰口口口口□,服若干剂未见转机。”材料中省略的字最可能是
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