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1月康有为著文指出:“共和革命作为革一朝之命,尚可勉强接受,但它举中国数千年之命而革之,则大祸临头。民国以来,教化衰息、纲常扫荡、家俗变易,恰恰是政局大混乱的终极原因。”据此,康有为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应该是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发出这样的感叹:“中国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选取真才之最古老最好的制度。”甚至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从时代发展以及创立角度看,该“发明”的着眼点在于
明朝初年,针对宰相制度的废除,方孝孺认为:“书之周官言六卿之职美矣。冢宰者,治之所从出也。宗伯典礼,司马主兵,司寇掌禁,司空掌土,皆听于冢宰者也。冢宰,治之本,天下之大政宜见于冢宰。”由此可见他主张
明末冯元飙说:“(阁臣)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有汉、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柄用专且重者莫如今日。”反映出明末内阁
宋朝立法:杀人偿命。《水浒传》描述武松为兄复仇杀人判充军,宋江失手杀人判充军,杨志卖刀受泼皮激怒杀人充军。此现象表明
春秋时期士人曹刿有“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之说;战国时期的策士冯谖寄食于贵族孟尝君门下,为发泄心中的不满弹铗而歌“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孟子则把“七十者可以食肉”视为惠民德政。这表明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