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法案》规定:“未经国会同意,以权威废除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可见该法案体现的原则是 ( )①三权分立,相互制约 ②司法独立于王权③议会权力高于王权 ④君主“统而不治”的原则
【改编】面对1929年“大萧条”各个国家、各个学派为了挽救危机都提出了新的理论,其中凯恩斯学派为此提出的观点是
【改编】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这段材料体现了哪位思想家的思想( )
1944年日本天皇裕仁的弟弟三笠宫崇仁在其书中写道:“中国事变爆发以后,日本军队的残暴行为……如掠夺,强奸,杀害平民,放火等等。”“现在的日本是无所不取,掠夺殆尽。这还成什么事体!”“回顾以前高喊‘圣战’、‘正义’云云,叫喊的声音越高,事实越近于相反”。从中我们得到的认识主要是
【改编】图示为1600---1913年西班牙、荷兰、英国和美国(自殖民地时代起)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变化曲线图。其中,代表英国国的曲线是()
1534年,英国国会通过《至尊法》,宣布英国国王是“英国教会和教士的保卫者和唯一的最高元首”。一切臣民在需要时都得作效忠至尊的宣誓,承认亨利而否定教皇的宗教领袖地位。英国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