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专制在从秦到清不断强化的过程中偶有特殊情况,能反映这一情况的是
伯利克里(约公元前495年—公元前429年)说:“在我们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共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深使我们心悦诚服。……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些保护被压迫者的法律。”这说明当时古代雅典( )
有当代学者评论道:它“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所握权利大而不专,七百年来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影响既深且巨”。这里的“它”指( )
明朝内阁虽处中枢,但官阶较低,因此,内阁大学士通常由六部尚书和曾任经筵讲官(皇帝的老师)的人来兼任。这一现象直接导致了( )
宋朝有一条规矩,“官员不入酒肆”,一旦发现官员在酒店吃喝,不管公款私款,即刻遭到御史弹劾,重则罢官免职,轻则纪律处分。另一条规矩是:王公贵族“不得取食味于四方”,即不得向各地索要特产和美味佳肴。这些规矩产生的积极作用是( )
日本学者内藤乾吉说:“唐代的政治并非是君主独裁政治,而是综合天子和贵族意志实行的贵族政治。门下省则堪称为代表贵族意志的机关。”与此说相符的观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