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 )
下列中外改革,使社会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的有 ①商鞅变法②王安石变法③北魏孝文帝改革 ④穆罕默德•阿里改革⑤日本明治维新
下列观点倾向于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维新派的是
在19世纪末,只进行了短短百日的戊戌变法,在中国历史上写下了极其悲壮的一页,注定其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
戊戌变法的最突出的历史功绩在于
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写道:同治初年,德相俾斯麦对人说:“三十年后,日本其兴,中国其弱乎?日人之游欧洲者,讨论学业,讲究官制,归而行之;中人之游一欧洲者,询某厂船炮之利,某厂价值之廉,购而用之。强弱之原,其在此乎。”梁启超这段话的根本意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