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华商历史的郭德利指出:(中国古代)“在史籍中并不乏有关从商致富的记载,但几乎毫无例外……引发人们营商致富的动机中,实已包含了否定或摧毁商业企业发展的因素。”能够论证“人们营商致富的动机中,实已包含了否定或摧毁商业企业发展的因素”的主要依据是商人经商积累的财富
学者M•卡瑞指出:“《十二铜表法》从未被废除过,实际上它的一些条款一直实施到罗马历史的结束。作为一个整体,它是一个有条不紊的法律而不是停滞不前的公社法律。”这说明《十二铜表法》
苏格拉底曾用一个比方来说明他的政治主张,“一条船,应由熟悉航海的人驾驶,纺羊毛时,妇女应该管理男子,因为她们精于此道……。”在这里凸显其政治思想是
据《旧唐书•文苑传•元万顷》载:唐高宗、武后时期,弘文馆直学士刘讳之、著作郎元万顷等以文词召为翰林院待诏……又密令参与机要,以分宰相之权。因常于皇宫北门侯进止,时称“北门学士”。历史上与其身份、地位最为接近的是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突破和最骇人听闻的社会结构,没有封国封爵,没有公、侯、伯、子、男。……尤其是儒家学者更是大惑不解,而且不久就大起恐慌,这简直就是打碎了他们的饭碗。”这个时代
宗法制、分封制体现了早期国家形态的一些特点。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家形态的演进,宗法制、分封制逐渐衰落。其衰落的实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