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西方义国家纷纷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对该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在理论上,继承者首先是嫡长子,其次是嫡次子;如果没有嫡子,再考虑由庶子来继承。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一国之君或权臣之族可以根据其喜好,来挑选他们认为合适的庶子做继承人。这使得各王子及其各自的母亲诡计百出,以求恩宠。”这一观点实质上( )
秦汉时期设置朝议制度,凡遇军国大事,皇帝往往“下其议”于群臣,议定的结果,通常由宰相领衔上奏,最后必须经皇帝裁决,方能施行。这一制度( )
吴起在楚国实行变法,提出了“使私不害公,馋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顾毁誉”的主张。此主张者在( )
班固作《汉书》,内有《古今人表》,列1931人。作者按“上上至下下区分为三等九则”。其中“上上圣人”者十四人,包括三皇五帝,而以周公孔子殿后;孟子与颜渊,管仲同属“上中仁人”;老子与商鞅,墨翟,韩非都属“中上”;秦始皇则为“中下”。以此推断,班固评价历史人物( )
《大清会典事例》规定:“嗣后凡遇凶恶不法之人,经官惩治,怙恶不悛,为合族之,所共恶者,准族人鸣之于官,或将伊流徙远方,以除宗族之害。或以家法处治,至于身死,免其抵罪。”该规定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