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会议指出,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要求,以促进居委会、村委会两部组织法进一步贯彻落实为目标,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基础地位,进一不发挥政府在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中的作用。据此回答第 6—8 题。
村委会、居委会的性质是( )
A.基层政府组织 | B.党的最基层组织 |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D.基层的权力机关 |
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 )
①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②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④保证扩大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A.①②③④ | B.②③④ | C.①②③ | D.①③④ |
基层民主自治(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统一体现在( )
①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际的基本方略
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一回事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