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迅速启动了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对患儿诊断治疗、问题奶粉封存回收、相关企业停产整顿、事故责任查处、所有奶制品检验和相关行业整顿等问题做了重大部署,同时对地方政府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主要部门领导依法实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同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
运用经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国务院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