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70年到1940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一共更换了108届内阁,每届内阁平均存在时间约为8个月。造成内阁频繁变动的原因在于
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说:“虽然我们已经说过中国的政府形式是君主制,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是贵族政体…如果没有与大臣磋商或考虑他们的意见,皇帝本人对国家大事就不能作出最后决定……所有这类文件都必须先由大臣审阅然后呈交给皇帝。”利玛窦认为中国明朝时
有位学者指出:“中国传统政治中,君权和相权的关系,是一部不断摩擦,不断调整的历史。”下列有关历代宰相制度演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战国以前,“百姓”是对贵族的总称;战国以后,“百姓”成为民众的通称。导致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汤因比说:“人们将记住这个时代,这主要不是因为它的令人恐怖的罪恶,也不是因为它的令人惊讶的发明,……人们要敢于认为让文明的益处为整个人类所利用是行得通的。”由此可见,作者观察历史的视角主要侧重于
“兼容统一、秩序与自由的价值,非平衡地利用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点,营造出一个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共同发展”的政体。确立这种“政体形式”的法律文件最有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