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便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该条例的贯彻落实有利于: ( ) ①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②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③政府为公民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④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政府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