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从而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这样做①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②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③有利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④有利于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