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1814年,法国的一部法律规定:取消等级划分,将法国人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凡年满25岁,有不动产、雇佣工,并缴纳等于三天工资价值的直接纳税者,叫做积极公民。又规定:国王人身神圣不可侵犯,有权任命部长、驻外使节、高级军官,以及取得立法会议的同意进行宣战和媾和。根据以上内容判断,这部法律制定于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评价秦始皇废封建、行郡县说:“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公天下之端自秦始。”郡县制为“公天下”之开端,主要体现在
在中国古代“家国一体”的社会中,忠孝观念源远流长,其源头是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和《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的两国代议制的相同点是
“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国民议会(指制宪议会)在上帝面前并在他的庇护之下确认了十七条权利。”这一发表于1789年的“宣言”
某位启蒙思想家说:“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是国家的大脑,大脑使各个部分运动起来。大脑可能陷于麻痹,而人依然活着。一个人可以麻木不仁地活动;但是一旦心脏停止了它的机能,则任何动物马上就会死掉。”这一观点突出强调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