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被学者们看成是城乡实现“同票同权”的曙光,城乡“同票同权”体现了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材料二:最早的选举法是1979年7月1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经历了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修正。据目前选举法中第十二条、十四条、十六条规定,全国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中,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这些条款被外界称为“农民1/4选举权”。
材料三:“四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城乡人口比例也有较大的变化,应当根据新的情况,缩小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10月27日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根据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
(1)以上材料体现了哪些政治生活的知识?(6分)
(2)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有什么重要意义?(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