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首次赋予了公民一项新的民主权利,即当公民认为一个侵害了他合法的权利,政府行为所依据的政府文件不合法时,有权对文件申请复议,并有权状告“红头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颁布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