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5日《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允许民营资本可以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领域,同时要求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集团和主要大城市机场需要保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地位。要求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集团和主要大城市机场需保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地位。这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