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标志着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根据安排,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将分为5个小组,分赴北京、河北、山西等省区市进行检查。这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