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据此回答14—15题。
修订后的《兵役法》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同时又规定“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这主要体现了
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③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④民主集中制
《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作了界定,是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意味着中国在反恐领域的立法迈出第一步。我国通过加强反恐决定有利于
①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②维护和平发展,顺利时代主题的转变
③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自治
④反对恐怖主义,促进反恐怖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