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在《艰难的一跃》中说,这部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部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彻底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这部宪法”是指
有学者认为,外国商品输入造成中国自然经济逐步瓦解。可做为该观点直接证据的是
近代前期一些商办企业往往向外商支付一笔费用,然后以他们的名义注册,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各省的商办小轮船公司几乎都采取这种做法。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嗣后所有公共机关日用消耗各品,除特种无国货可代用者外,务请专购国货以示提倡。”该文告发布的时间最可能是在
中国读书人历来“耻于言商,耻于言利”,而清末“状元实业家”张謇却放弃仕途,投身于近代工商业。这里反映出的观念意识是()
“火柴大王”刘鸿生回忆说:“我在重庆办的中国毛纺织工业部、火柴原料厂及兰州办的毛纺厂,都有官僚资本的投资。我原来在上海是大老板,到重庆却成了大老板的伙计。”材料说明民族工业发展的另一障碍来自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