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之所以说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是因为
英国著名宪法学家A.V.戴雪早就对其议会至上的地位作了论述:议会“根据英国宪法有制定或者废除任何法律的权力;更进一步说……英国法律不承认任何人或机构有推翻或废止议会立法的权力”。英国议会 A.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B.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C.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D.是国王的幕僚机构
英国一个叫法比安学会的研究机构正在评估英国女王在21世纪的英国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该机构的报告对王室的世袭制提出疑问。英国王室的存废归根到底取决于
国王只拥有象征性的地位,但是国王基本上还是可以行使三个重要的权力 ①磋商权 ②抗议权 ③鼓励权 ④警告权
英国法律规定英王有权任命国家首相、各部大臣等高级官员,有权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有权批准法律。但是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英王却仅具有象征性地位。这主要是由于
为了能够使伦敦获得2012年奥运会的主办权,英国女王派女儿安妮公主到“狮城”为伦敦呐喊助威。在英国,女王 ①由议会直接选举产生 ②在礼仪形式上至高无上,在国事活动中享有荣誉和尊严 ③是象征性国家元首,是“临朝理政” ④不掌握行政权力,但要对议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