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从人民民主的角度,其政治保证作用主要体现在 ①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绝对的权利和自由③尊重和保障人权 ④打击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2011年9月13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湖南各地区,就《土地承包法》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执法检查。同时,他们深人基层,听取政府和农民的意见,了解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土地管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
2011年至2012年,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部署,选举工作要注意保障和落实2亿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保证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减少。这意味着
“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富裕、更幸福、更有尊严!”近年来,我国政府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积极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表明我国政府是①公共权力的所有者②公民意愿的代言者③公共服务的提供者④人民利益的执行者
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让老百姓“活的有尊严”、笑出“幸福之笑”已成为许多城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追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各地政府应该
针对近来浙江温州、广东深圳等地大批中小企业倒闭的问题,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这一过程中政府履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