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现今不列颠国王拒绝批准那些对于公共福利最有用和最必要的法律。……我们谨庄严的宣告:自由独立的合众国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
材料二: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二条:“这些权利就是自由、平等、安全和反抗压迫。”第六条:“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1789年《人权宣言》
材料三: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1)以上三则材料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哪些基本思想?
反映在政治上其共同要求是什么?
(2)材料三与材料一、二相比较,其突出特点是什么?
(3)以上三个文件对人类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有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