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苏州嘉湖阁小区业主们为财产权而诉论的个案,正在引起人们的关注。该案的核心涉及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属。本来,嘉湖阁小区里有一块7000平方米的草坪,但开发商突然要在这块草坪上盖房子,并称得到了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业主们认为小区内草坪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他们,因而将规划建设局和开发商告上法庭。在现实生活中,业主们的财产权时常受到侵犯。侵犯者或者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或者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号,或者干脆为了赤裸裸的利益撕破脸皮。只有对公有财产权和公民财产权进行平等保护,才能使公民的财产权真正具有法治社会里的神圣性。
从经济生活角度分析为什么要对公有财产权和公民财产权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