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标准即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 600元,并且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
(1)据专家测算,国家调高个税起征点后,当年就将减少税收收入200多亿元。为此,有人认为:“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是相互冲突的。”你对此是如何认识的?
(2)从本地、本单位的利益出发,擅自浮动个税起征点既是违背集体主义的表现,又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那么为什么说从本地、本单位的利益出发是违背集体主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