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作出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发生严重枉法裁判案件,致使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其直接管辖的法院院长、副院长应当引咎辞职。上述材料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