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皇帝高度重视法律制定,许多法学家纷纷前来献策。下列四人的主张不可能被 采纳的是 A.丙建议政府保护一切自由民的财产不可侵犯 C.甲倡导自由民平等、法律公正 C.乙主张废除原法中基于身份等级的不平等条款 D.丁提出增加处理经济纠纷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