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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冲冠一怒为红颜”,今有“冲冠一怒为红灯”:7月9日晚,兰州一老人手拿砖块站在斑马线上,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便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直到目前,警方尚未追究老人责任,车主们也没有找老人赔偿。(7月12日《兰州晨报》)洪培欣语文网
“拍砖”老人,年过七旬,“一砸成名”。面对记者老人坦承:“我只砸车体,不砸玻璃,砸玻璃会伤及路人和车内的人。计划中,打算连砸一周。”看来老教师粗中有细,砸车是“有预谋”的,而非一时冲动,见车就砸。
各大网站就此进行的专题调查结果,呈现出一个令人尴尬的景象:调查显示,33万人中有16万人支持老人砸车行为——闯红灯的司机拿他人性命当儿戏,应该受到教训,砸得好砸得解气;仅有6万多人认为老人行为过激——砸车违法,不应提倡。
之所以说这个结果不尴不尬,是因为面对飞向车辆的愤怒而暴力的板砖,大部分参与调查的网民,竟然与事发现场的围观民众发出了一样的“叫好声”,当然据老人讲,现场的人们更踊跃,“还有人响应我,同我一起砸,也有给我找石头、递水的。”我们很难相信,这就是我们这个大力倡建的法治社会的民众基础,难道说这些人的法律理性如此淡漠,竟不知砸车违法,甚至会无意伤人吗?哪怕你砸得再小心,也会总有失手的时候吧?
(1)为上面材料拟一个标题:
(2) 你对老汉砸车行为看法如何,请选取一个角度,阐述你的看法。字数要求15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