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国资委召开了分配管理工作会议。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明确指出,2008年央企负责人整体薪酬将下降,这是按照既定的分配考核办法得到的结果,符合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的原则和市场规律。2009年,除了“中高层要低于净利润增长”这一既有原则外,央企员工工资管理要实行新的原则,即集团总部员工工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可略高于企业效益增长。国资委的上述规定有利于:
①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调高生产效率 ②防止收入的两极分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③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④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政策调节收入分配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④ | C.①②③ | D.①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