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关税总水平仍为9.8%,明年将对67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燃料油、石料等资源能源类产品,同时,为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明年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焦炭、原油、金属矿砂、铁合金、钢坯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继续对复合肥等化肥及其原料等征收特别出口关税。调整进出口关税
①会使我国相关出口商品的利润增加
②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③鼓励商品出口,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④有利于优化我国对外贸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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